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编制
(三)2020年主要工作目标
二、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三、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深圳市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是福田区卫生健康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是集医疗、预防、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区级慢性病防治机构。承担福田辖区的结核病、皮肤病、性病(艾滋病)、麻风病和糖尿病、心脑血管病、恶性肿瘤、口腔疾病、老年病等慢性疾病以及精神心理卫生的预防、控制、诊疗、监测、督导、科研及教学等工作任务。同时承担辖区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福保、沙头片区的社区健康服务工作。
二、机构编制
机构在岗实有人数317人,其中在编人员158人,长期聘用人员159人。退休人员39人。设有院、党办公室,预防医学管理科,临床医学管理科,社管中心,总务设备科,财务科、信息科8个职能科室和结核病防治科、皮肤病防治科、性病防治科、健康管理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口腔疾病防治科、精神疾病防治科、心理卫生科、门诊部、中医康复科、检验科、功能影像科、药剂科、综合治疗室等16个业务科室以及益田、新洲、明月、泰源、沙嘴、沙尾、金碧、新港、新华、新沙,福利中心社康站11个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三、2020年主要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新形势下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为指引,按照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在市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突出防控、强化专科、防治结合、协调发展”的办院思路,围绕疫情防控和2020年“医院基础建设与业务发展质量年”两大主题,紧扣“疫情防控常态化”、“韧性健康城区”、“精品医院”和“健康社区”建设,努力使机构职能、运行机制、服务模式更加符合功能定位要求,为辖区群众生命健康提供有力保障,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区以及打造“卫生强区、健康城区”做出更大贡献。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深圳市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部门预算总收入23903万元,同比上年20620.50万元增长15.92%。其中财政补助收入预算数15123万元,同比上年12324万元增长22.71%;医疗收入预算数8535万元,同比上年8094万元增长5.45%;其他收入预算数245万元,同比上年202.50万元增长20.99%。
2020年深圳市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部门预算支出23503万元,同比上年20124.50万元增长16.79%。其中:医疗业务支出23468万元,科教经费25万元,其他经费10万元。
预算收支增长主要原因说明:医疗业务拓展,储备全科医生,扩大医院规模。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2020年深圳市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部门预算支出23503万元,包括医疗业务支出23468万元,科教经费25万元,其他经费10万元。
医疗业务支出明细具体如下:
1.人员经费11969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卫生材料费430万元,用于医用卫生材料支出。
3.药品费5000万元,用于药品支出。
4.固定资产折旧费450万元用于单位固定资产按平均年限法在本年度折旧的费用。
5 .无形资产摊销10万元,用于单位无形资产按平均年限法在本年度摊销的费用。
6 .租赁费1097万元,用于单位下属社康租赁业务用房的支出。
7 .计提医疗风险金25万元,用于解决单位可能存在的医疗差错或未来发生的医疗纠纷而提取备用的专项基金。
8. 其他经费44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印刷手续费,水、电、物业管理费,网络通讯费,会议培训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维修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第四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为县级二级公益事业单位,机构数为1,公务用车9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56万元减少7.56万元,同比下降20.68%。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持平。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由区外事局和财政局统筹管理,因此单位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申请。
(二)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持平。坚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减开支,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0.0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2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7.56万元。经费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减开支,厉行节约。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深圳市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所有预算项目均已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其中重点项目详见表格。相关项目在执行时需在年中编报绩效监控情况,并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2020年财政补助重点项目预算明细批复表
项目 | 局批复数 | 经费分类 | ||||||||
院部 | 社康 | |||||||||
小计 | 基本 | 项目 | 小计 | 基本 | 项目 | |||||
2100408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 | 小计 | 2800.00 | 0.00 | 2800.00 | 0.00 | 2800.00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量经费 | 2800.00 | 2800.00 | 0.00 | 2800.00 | ||||||
2100499 |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 慢病卫生专项 | 小计 | 5964.90 | 5964.90 | 0.00 | 5964.90 | 0.00 | ||
慢性病防治专项 | 5084.90 | 5084.90 | 0.00 | 5084.90 | ||||||
慢性病防治督导管理配套 | 530.00 | 530.00 | 0.00 | 530.00 | ||||||
阳光心理专项 | 350.00 | 350.00 | 0.00 | 350.00 |
第六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总金额为0.0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总金额为1196.68万元。
二、其他
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