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遴选公告
为提高我院自行采购效率,加强大额预算项目监督管理,拟从深圳阳光工程政府采购系统遴选3家招标代理机构,诚邀有意且具备相应资质或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
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二、项目概况
我院拟遴选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执行我院自行采购项目。
三、项目需求
(一)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满足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建立完善的招标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熟悉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拥有熟悉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代理机构在接受项目委托后应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与医院经办人对接,并组建项目实施小组;
4.具有代理招标采购业务必需的评审场地、电脑设备、录音录像监控设备和网络设施等办公条件,具备开展电子化招投标的条件。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财政部要求,通过工商登记注册地的中国政府采购网省级分网完成机构信息名录登记;
5.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入选我院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和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开展代理业务;
2.根据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并经医院确认后发布;
3.招标文件中应明示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开项目收费情况,包括具体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等;
4.对项目的采购信息、中标信息等按照项目信息发布管理相关办法要求进行公示,公告格式符合规范;
5.接受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的疑问或质疑,并结合医院意见给予澄清或答复;
6.在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并确保评审或谈判过程在公正、安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根据专家评审管理相关法律制度组织专家根据招投标文件进行公正、客观的评审;
7.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审查结果、专家给分分值等进行检查核对,为评标提供技术支持和物资保障;对应标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关联情况等资质进行审查,对疑似围标、串标等影响公平公正的情形,及时组织评审委员会讨论审议;
8.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场所组织开评标,维护开评标现场纪律,解答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对招标文件的询问;
9.如实记录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同时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委员会公正评审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在评审记录中篡改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和评审结论;
10.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项目采购资料归档保存,并报送给医院,档案资料应当按规定的年限保存;
11.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发布结果公告,并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12.对代理项目的询问与质疑进行答复,协助进行质疑投诉处理工作;
13.对评审过程和未进行公示的评审结果保密,对采购项目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采购相关信息、商业和技术秘密等相关信息进行保密,不向其他人透露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其他情况;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参与代理机构报名需提供准备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及其它资质资料
(二)法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三)法人授权书
(四)其余相关资料
1.政府采购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业绩合同;建设工程业绩投标人需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深圳市内医院或其他行政主体的至少三家)以及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公告截图;
2.提供招标采购业务服务履约评价文件扫描件(数量至少三份);
3.提供代理机构业务管理系统、专家库系统、自有线上竞价系统系统页面截图
4.代理机构场地租赁合同扫描件
5.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备案和深圳市招标代理机构从业登记信息截图
6.符合要求的开、评标室现场图片
7.提供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段(08:00-12:00,
14:00-17:00)内代理机构地址到我院地址的百度地图或高德地图导航截图
8.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扫描件,如若投标人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将按照虚假投标的情况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承诺函应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
9.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管理、经办人员在投标人单位在深圳购买的近一年内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与从业经验相匹配的社保证明、人员相关证书、能证明有政府采购医疗设备经验的各种文书等上述需要的材料;
10.提供代理机构与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扫描件,协议内容至少应体现法律顾问相关内容(必要时可针对项目有关法律专业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11.提供针对项目的全流程实施方案及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分离制度、委托代理管理制度、采购文件编制审核制度、评审现场组织管理制度、评标结果登记公示制度、政府采购质疑处理制度、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制度等);
12.提供针对项目出现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质疑、投诉、流标等)的应对措施及应急预案(需提供案例分析)。
注:以上资料线上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形成扫描件发送至我院联系人邮箱,线下调研会需提供与线上提交资料一致的纸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供备查。
(五)参与调研会的代理机构应当准备PPT介绍(5分钟以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近3年委托协议情况(应当介绍本机构深圳市内的医院或其他行政主体的业绩);
2.统计近三年本机构负责的医疗设备、通用货物、服务、工程四大类项目的数量及各类项目的成交金额;
3.本机构的深圳专职人数、开标室数量及面积、评标室数量及面积、监控设备情况、档案存储情况、与我院的车程距离等软硬件条件。
4.拟安排到我院的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基本情况、工作经验等;
5.专家库介绍(包含人数、专业构成、职称分布、医院专家占比等);
6.负责的1-2个经典案例介绍,着重介绍经本机构审核后,帮助采购人规避了什么重大风险或优化了哪些重大需求。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9时至6月26日17时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 0755-83877023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线上报名邮箱:806022199@qq.com
现场报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31号众鑫科技大厦16楼1602室
六、调研会议时间
另行通知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31号众鑫科技大厦16楼1605室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如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服务类型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 |
服务 |
工程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