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慢性病防治中心医疗配套设备及
信息化建设项目(信息化部分)
需求调查项目采购公告
福田区慢性病防治中心开展医疗配套设备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信息化部分)采购前期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 号)规定,该项目须开展招标需求调查。采购单位计划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开展该项目需求调查、编制服务。现拟通过邀请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参与报价,拟择优选定1家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基本要求
(一)项目名称:福田区慢性病防治中心医疗配套设备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信息化部分)需求调查项目。
(二)项目概况:开展福田区慢性病防治中心医疗配套设备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信息化部分)需求调查,信息化建设内容包括慢病管理系统、数字化医院、IT基础设施、信息安全系统、商密等。
(三)采购预算:5万元。
(四)服务内容与要求:
1.服务内容: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提供福田区慢性病防治中心医疗配套设备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信息化部分)需求调查服务。
2.服务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 号)规定,开展福田区慢性病防治中心医疗配套设备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信息化部分)需求调查,提供的最终需求调查报告符合满足规定要求。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报价要求及评审方法
(一)报价要求:响应报价需包含税费及其他费用等所有服务相关费用。
(二)报价材料:响应材料一式四份,包括但不限于:(1)报价表;(2)符合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4)投标供应商情况介绍;(5)服务方案。以上报价资料须加盖公章并密封报送。
(三)评审方法:评标小组从中择优确定1家单位为供应商;本项目询价采购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对未入选的供应商不做书面解释。
四、公告期限
2024年6月21日至6月25日
五、递交文件时间及要求
各意向供应商于2024年6月25日17时前,将相关文件密封送至: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31号众鑫科技大厦16楼1602室。
六、述标要求(参与的供应商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述标)
(一)项目负责人述标:
1. 企业和团队承接项目的优势(以往做过的需求调查经验);
2. 重点介绍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团队;
3. 计划如何开展本项目的需求调查;
4. 类似项目业绩。
项目负责人进行口头述标,每家投标单位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温馨提示:因述标时间有限,建议供应商按照以上重点突出述标内容,以便评标工作高效进行。
(三)述标时间及地点:各意向供应商于2024年6月26日下午2:30至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31号众鑫科技大厦16楼1605室进行签到。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志源,联系电话:0755-83877023
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