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时间:8:00-12:00 14:00-17:00

总值班:138-2352-0260

您当前的位置: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医院动态>>医院新闻

贫困精神病患者住院可申请政府补助

日期:2017-05-03 来源:

  记者从4月25日召开的福田区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上了解到,《福田区非深户籍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救助实施办法》将于近日正式实施,居住在福田区,但非深圳户籍的高风险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深圳市康宁医院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由政府资助,每人每次不超过一万元。

  该办法由福田区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符合申请条件的患者,由其监护人填写《福田区非深户籍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救助申请表》,连同患者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病历,以及监护人身份证等资料(交复印件,核原件),交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无居住证的,提供被监护人在本地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由社区工作站出具居住证明,具体申请流程可咨询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咨询电话83585867。

  据了解,从2015年9月福田区启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以来,该区各街道组建了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各社区组建了残联专干、社区专干、社康医生、民警、患者家属“五位一体”关爱帮扶小组。区精神卫生中心和区残联合作开展精神病人家属课堂项目,在全区10个街道都举办了家属课堂讲座。

  在贫困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方面,福田区一是为经过鉴定符合安养条件的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户籍精神残疾人提供居家安养服务,每人每月补贴1800元。二是经过检查评估符合条件的可以到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按月免费服药,每人每月补贴350元。每半年还可享受一次免费体检和服药疗效评估服务。补助标准为全市最高。目前参与服药补贴患者共592人。三是由社康中心提供免费体检。四是户籍患者定点住院治疗,费用由政府承担。五是将符合标准的精神障碍患者纳入救助范围,按时发放各类救助金和生活物资。福田区还成立了各部门联合执法大队,将流浪乞讨人员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送往市康宁医院进行治疗。对于有就业能力的患者,福田区也采取各种方式扶持并提供补贴,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从今年1月起,《福田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贴暂行办法》实施。办法规定,一般性患者监护人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补贴;评级为三级以上的高风险患者的监护人、协助监护人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1000元补贴。补助金由患者所在地街道办负责具体发放。监护补助在监护人、协助监护人签订年度监护责任书后先行发放一半。在一个看护管理年度内,监护人、协助监护人责任落实评估合格,且被监护人没有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再发放另一半。

  福田区实施了“阳光心理、幸福福田”健康服务项目,开展心理咨询热线电话(0755-83422376)和心理卫生门诊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工作。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对社康精防医生进行心理咨询辅导方面的全员培训,并加强督导,提升社康服务能力,努力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的心理卫生服务。目前全区24家心理卫生进社区示范社康均开展心理咨询/辅导服务,开展比例为100%。

  (刘琤琤/文 苏建军/图)